这项服务解决什么问题
离婚财产分割的核心是两件事:一是把财产范围查清,二是把性质定准。范围查不清,等于白白放弃;性质定错了,可能连个人财产都被分掉。我们把这两步做扎实,再谈分割方案。
什么情况适用
- 不清楚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
- 怀疑对方藏了钱、转走了房产或股权
- 涉及公司股权、投资、理财、公积金等怎么分
- 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房子归谁
- 一方背着另一方借了债,要不要一起还
我们具体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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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财产盘点系统梳理房产、存款、车辆、股权、理财、公积金、保险等各类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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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性质认定区分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判断婚前财产的婚后增值部分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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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隐匿财产追查通过银行流水、工商登记、不动产登记、消费记录等线索固定转移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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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分割方案设计评估作价、折价补偿、竞价取得、变卖分配,各种方案的利弊与取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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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债务性质认定判断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避免替对方背下不该承担的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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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诉讼或谈判落地通过庭审或调解,把方案写进判决书或离婚协议,确保能执行。
需要准备的材料
- 房产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还贷流水
- 银行账户流水、存款证明、理财对账单
- 公司工商登记信息、股权证明、出资凭证
- 车辆登记证、保险单
- 借条、转账记录(涉及共同债务认定)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等,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双方共同所有。
- 《民法典》第1063条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民法典》第1092条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 《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常见问题
婚前买房、婚后一起还贷,房子归谁?
一般认定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财产增值,离婚时应当向另一方予以补偿。具体金额要结合出资情况、还贷流水和评估价计算。
对方把钱转走了怎么办?
尽快固定证据——银行流水、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都要留存,必要时申请法院调查令或财产保全。转移共同财产的一方,在分割时可能被少分或不分。
公积金、养老金能分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金、企业年金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可以主张分割。
股权怎么分?
要看股权取得时间、出资来源和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还涉及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通常通过评估作价、折价补偿的方式处理,不建议简单「一人一半」。